公 告
根据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审计处将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云南分所组成审计组,自2017年3月21日起对研究生院原院长束洪春同志任期内(2012年8月——2016年4月)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》、《昆明理工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》规范操作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如果您对被审计对象和审计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,欢迎来信、来电或来访。
地 址: 呈贡校区公教楼533室
联系电话: 13888225975
审计组长: 杨自勇
审计组成员:马秀丽 朱玥熔 李俊
审计处
2017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