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院院长刘殿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告

作者: 时间:2022-04-04 点击数:

公 告

根据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,审计处成立审计小组自2022年3月29日起对研究生院院长刘殿文同志任期内(2018年1月——2021年12月)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《内部审计准则》规范操作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如果您对被审计对象和审计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,欢迎来信、来电或来访。

地 址: 呈贡校区行政办公楼703室

联系电话: 65916884

审计组长: 孙 颖

审计组成员: 梁雪玲、张兴、李金美

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

审计处

2022年3月29日

版权所有©昆明理工大学审计处       技术支持: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