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根据校党委常委会的决定、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及审计工作计划,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、审计处派出审计组,由审计处人员任跟踪组长,昆明精诚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任主审和组员,自2024年9月10日起对财务处原处长段敬东任职期间(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)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。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《内部审计准则》等规范进行操作,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要求,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。如果您对被审计对象和审计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,欢迎来信、来电或来访。
跟踪组长:佘俊(13150759920)
项目主审:杨明雷(15911551080)
项目组员:赵思婷 王小寒
地址:呈贡校区行政大楼610室
监督电话:65916884
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
审计处
2024年9月10日